電訊器具規管制度將進一步放寬
隨著《電訊(電訊器具)(豁免領牌)令》即將生效,電訊器具的規管制度將獲進一步更新及放寬,並提供一個更符合使用者利益及便利營商的規管環境。
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豁免令,該豁免令將開放5150 - 5350 MHz頻帶以供建立無線區域網絡之用,同時亦將開放新的頻帶供室內無線電話、無線智能卡系統、短程無線電系統等使用。
豁免令生效後,香港將成為全球首批開放5150-5350MHz頻帶予IEEE 802.11a類無線區域網絡服務之用的地區之一。
隨著無線區域網絡服務在香港日益普及,消費者和商界將可享用嶄新的無線器材及先進的無線區域網絡服務。
工商及科技局發言人表示,豁免令亦豁免幾乎所有並不引起規管關注(如幹擾問題)的無線電通訊器具。例如,售賣流動電話將不再需要申請牌照。
豁免令亦惠及旅客,豁免輸入及輸出供私人使用的有關無線電通訊器具須領牌的規定。
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,凡使用獲豁免的電訊器具提供公共電訊服務,仍須受發牌規定的管制。
新豁免令旨在整合和更新目前實施的7項豁免令,豁免供私人使用、售賣、輸入或輸出不同類型的電訊器具須根據《電訊條例》(第106章)領牌的規定。
根據條例,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(包括無線電通訊器具)均須領牌。
該條例進一步規定管有、使用、售賣或予以售賣而示範,以及輸入或輸出無線電通訊器具亦須領牌。
豁免令將於1月22日提交立法會,待立法會通過議決後,將盡快生效。